研究生管理条例
1、 研究生入室之前,必须提交申请书和科研设计,经过实验室主任批准后才可以进入实验室工作。 2、 新入室的研究生必须接受实验室负责人员进行的操作技术和安全管理培训。 3、原始记录的填写、保管和保密制度 1)、原始记录要由研究生亲自填写,使用钢笔,字迹要清楚,使用名词、术语要简明、真实。数据要更改时,应将错写数据划掉并在其上方改写正确数据; 2)、工作完毕,必须及时进行数据处理,计算结果,发现数据有疑,要立即检查原因,不能随意删除或篡改与预期结果不符的数据; 3)、研究任务完成后,原始记录应整理清楚后归档,并严格做好保密工作; 4)、研究生对研究情况及结果有保密的义务,未经许可不得外传,本实验室的重要技术和正在研究中的课题及重大研究成果,尚未公开发表前不得外传。 4、在学术活动中,应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以下学术道德规范: 1)、进行学术研究,应全面了解相关研究成果,承认并尊重他人的知识产权。引用他人的成果,必须注明出处,被引用的部分不能构成自己学术成果的主要部分或者实质部分。 2)、申请科研项目时,要对申报项目的工作基础、研究现状、人员组成等作真实陈述,保证申报项目材料真实可信,不得伪造学术经历、学术成果、专家鉴定及其他学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3)、在研究过程中,不得从事危害国家安全、损害社会公共利益、危害人体健康、违反伦理道德等方面的研究;不得虚构项目支出、使用虚假票据套取科研经费。 4)、学术成果的署名应真实,署名者对该成果承担相应的学术责任和法律责任,不得抄袭、剽窃、侵占他人研究成果;学术成果必须由署名者亲自完成,不得由非署名人代写或购买;同一学术成果不应重复发表,另有约定再次发表时,应注明出处或说明情况。 5、所有研究生应严格遵守实验室的各项规章制度,爱护公共设备。 6、营造良好的学术氛围,积极参加实验室的学术活动,踊跃研讨学术问题。 7、研究生在实验室工作期间,不得从事与合作科研项目无关的活动,不得擅自处理科研成果。 8、研究生不准在办公室或实验室内烧水做饭,大声喧哗,嬉戏及各种影响实验室正常工作的活动,不许利用实验室的电脑打游戏、聊天等与实验无关的活动。 9、研究生工作结束时,应及时上缴原始实验记录,办理物品交接,归还借用物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