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规章制度
 
实验室简介
研究方向
发展历史
学术委员会
 
规章制度
 

实验室事故处理规定

1、实验室事故分为责任事故和非责任事故,应根据实际情况明确区分,并采取相应的处理措施。
2、 责任事故包括:①不听从指挥,不按技术操作规程或规定要求的操作;②未经批准,擅自动、用、拆、改仪器设备;③尚未掌握操作技术或了解性能及使用方法,轻率动用仪器设备;④未经批准,擅自将仪器设备携出实验室外造成损坏或丢失;⑤工作失职,指导错误,纠正不及时或保管不当造成损坏或丢失等。由于上述原因发生的事故属于责任事故,所造成仪器设备、实验室设施损坏,应由责任人按规定给予赔偿。
3、非责任事故包括:①仪器设备本身的质量问题(如缺陷、老化等),造成正常使用中的损坏;②因实验操作本身的特殊性引起的损坏,确实难以避免的;③经过批准,试行新的实验操作或检修,虽然采取了预防措施,仍未能避免的损失。④由于其他合理的客观原因(如突然停电、停水、外接电源故障等)造成意外损坏、损失。由于上述客观原因,所造成仪器设备、实验室设施损坏,当事人勿需赔偿。

友情连接:
中国医科大学附属盛京医院附属盛京医院图书馆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NCBIWorld Health Organization
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辽宁省卫生健康委员会附属盛京医院院内办公网
中国辽宁省本溪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木兰路7号 邮编:117004
No. 7 Mulan road, Economic Development Area, Benxi, Liaoning Province, 117004, P.R. Chin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