化学药品管理使用规则
1、实验室公用药品均放置于配液室药品柜中,按所需称取药品用量。 2、如发现药品剩余量不足1/4后,立即通知实验室负责人员,并及时给予补充。 3、实验室常用限制药品包括无水乙醇、甲醇、二甲苯、氯仿、异丙醇、异戊醇、盐酸、丙酮、冰醋酸、高锰酸钾、乙醚和磷酸等,使用这些药品前需提前向实验室负责人员提出申请,获得同意后,方可按需领取使用。 4、领取药品前请做好计划,药品一经领取不得用于实验以外其他用途,限制药品使用时应在实验室负责人员指导下操作。 5、不得将所领药品转借、转让给他人,以免造成安全隐患。 6、由于操作不当或违规使用药品造成的伤害或事故者,一经发现交由有关部门严肃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