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1月15日,辽宁省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主任赵国红、副主任单成繁,辽宁省检察院副检察长杨新立、辽宁省卫生健康委二级巡视员焦龙友带领调研组来院对落实侵害未成年人案件强制报告制度情况进行调研座谈。医院党委书记汤艳清、副院长刘学勇接待了调研组一行并作汇报发言。
赵国红指出,保护未成年人身心不受侵害是关系到千家万户的民生大事。省检察院、省卫健委等九部门联合印发了《辽宁省侵害未成年人案件强制报告制度实施办法》,对能够密切接触未成年人的各行业从业人员提出了强制报告要求。赵国红代表省关工委对医院落实强制报告制度工作给予充分肯定,希望医院能够继续做好有关工作,配合各有关行业形成保护未成年人的工作合力,共同推进未成年人保护的社会治理取得切实成效。
杨新立对医院在落实强制报告制度工作中体现的责任担当给予高度赞扬,感谢医院在线索上报和证据留存方面为检察院侦破和惩处侵害未成年人案件提供了强有力的支撑。杨新立表示,省检察院会加强与医院的协作配合,关口前移,让侵害未成年人案件能够早发现、早治疗、早跟踪、早疏解。
焦龙友代表省卫生健康委对医疗机构落实强制报告制度工作提出了要求。一是要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做好落实工作,建立联动机制;二是要加强制度建设,定期总结经验;三是做好病历书写、证据留存、隐私保护和有效救治工作;四是加强宣传教育,时刻保持警惕。
汤艳清指出,医院始终高度重视对未成年人身心健康的保护,制订了《落实侵害未成年人案件强制报告制度工作方案》,提出报告要求、明确报告内容、规范报告流程。多次在全院干部例会上培训有关内容,尤其针对妇产科、儿科、急诊科、心理科、皮肤科等容易发现未成年人侵害案件线索的科室进行了点对点的强调,提升全体医务人员的法治意识和警觉意识,形成“强制报告人人有责”的思想共识,在未成年人保护工作中,变“旁观者”为“参与者”。
刘学勇向调研组汇报了医院有关工作情况。刘学勇指出,医院从“提高思想认识”“加大宣传力度”“做好联动配合”“强化跟踪问效”四个方面深入落实侵害未成年人案件强制报告制度。
会上,医院有关临床科室主任与调研组就未成年人收到侵害后的心理治疗和情绪疏导进行了深入探讨,并提出建设性意见。
医院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陪同座谈。
医务部 / 吴娜 李捍司